晟德:代重要子公司玉晟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6-21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玉晟管理顧問(股)公司代表人林榮錦 董事:晟德大藥廠(股)公司代表人陳俊宏、鄭萬來、許瑞寶、王素琦 董事:智新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李忠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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