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4, 2012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適用對象放寬 9月可望通過

 2012/07/04      ■劉美恩■ 2007年「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通過迄今,生技產業獲得長足進步、研發投資金額屢創新高,估計條例發佈以來,生技新藥公司投注於研究發展支出推估高達51.5億元,所獲得投資抵減稅額推估達16.7億元!帶動符合條例89項技術產品中,已有7項上市、2項上市申請中,逾半數亦進入23期臨床階段! 生策會/生策中心「台灣生技醫療產業政策總體檢論壇」-06/29【法規面】,就新藥產業發展條例適用對象放寬進行研討。與會專家皆有共識希望放寬至第二類高階醫材也可適用。立法院黃昭順委員、廖國棟委員、田秋堇委員、林世嘉委員也都親自到場關心法規面的研討,並支持適用對象的放寬,希望能夠促成在9月份新會期開議之後,盡快協助通過! 工業局沈榮津局長引言時表示,自2007年條例施行之後幫助產業籌募研發和營運所需資金,解決後期臨床試驗研發經費的不足,並加速產品上市。目前通過條例的49家生技新藥公司,已有20家於上市、上櫃及興櫃市場交易,而2011年登錄興櫃市場的11家生技公司,即有5家屬生技新藥公司。 然而生技新藥條例的適用範圍,目前仍然有其侷限,特別是針對高風險醫療器材方面,目前規劃僅有植入、置入人體內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可適用,但檢視國內醫材產業分布的狀況,第三級醫療器材僅占7%,而第二等級則占高達49%。換言之,許多屬於台灣關鍵利基、需要投入高研發金額、危險性高、須進行臨床試驗之醫材項目,目前並不在獎勵對象之列。 與會專家指出生技製藥產業為一知識密集之產業,往往需經5-10年之研發,方有產品,其所需資本及遭遇風險較高,期盼政府放寬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適用對象,讓廠商資金能夠撐過研發的死亡幽谷,讓高附加價值商品得以進入市場、擴大產值,回饋國家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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