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12, 2012

護理工會踢爆5醫院 違反勞基法

 2012-06-11 00:51 中國時報 黃天如/台北報導  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籌備會等團體成員三、四十人昨天至衛生署陳情,檢舉署立彰化醫院等五家醫院於一周內多次變換班表,沒有適當休息,不但涉嫌違反勞基法,「花花班表」更導致護理人員身心俱疲,危及病人安全。衛生署指出,將把檢舉內容轉交相關醫院地方勞政主管機關查處,今天也會要求全國廿九家署立醫院全面清查護理人員班表,確保排班合法。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發起人陳玉鳳表示,依《勞基法》第卅四條規定,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限每周更換一次,雖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但換班前應給予適當休息。但根據工會搜集到的護理人員班表,包括署立彰化醫院、萬華某養護中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萬芳醫院、及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等五家醫療機構,都有一周內多次變換班別情況。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李懋華回應,署立彰化醫院被檢舉的「花花班表」係單一個案,原因出在護理人員與院方的認知有差距,案由勞工局調解中。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則澄清,經查該院護理單位目前已無「花花班表」,就算護理人員因個人需求主動要求一周內變換班表,亦須填寫申請書,並由主管同意才可實施。台北市立聯合醫總院指出,該院各院區今年一月起實施「變形工時」,至今剛滿半年,雖然多數護理人員反映良好,但可能仍有部分人員不滿意現行制度,才會提出檢舉,院方會加強溝通。萬芳醫院則回應,該院護理單位一向採取月固定班別制,就是為了避免俗稱的「花花班表」,但為了病人持續性照護需求,偶有例外無法避免,未來將加強與護理人員溝通。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等團體的訴求還包括,將護理人員「一周一班別」納入醫院評鑑必要項目;明令禁止大夜班接小夜班,小夜班接白班;修改相關工作指引,訂定排班轉換合理休息時間下限為四十八小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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