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6, 2013

糖尿病 未治療 引起失明

2013/04/22 江靜弘醫師。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訊】糖尿病高居全國十大死因第四位、臺北市十大死因第五位,逾七成糖尿病人未定期進行眼睛檢查,是引起失明、洗腎及截肢的主因。 根據研究顯示,糖尿病會引起眼睛病變,若未予治療,引起失明的風險為一般人的25倍,每年接受一次的眼底檢查或眼底彩色攝影檢查,可提早預防並早期治療。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資料顯示,101年臺北市糖尿病人約有23萬人,但只有約6萬人有接受眼底檢查或眼底彩色攝影檢查,也就是有超過七成的糖尿病人未定期受檢。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發生率與糖尿病病齡及患者年紀有關,根據研究,糖尿病患在患病七年後50%有視網膜病變,而在17年到25年後則有90%出現病變,長期的高血糖環境會損傷視網膜血管的內皮,引起一系列的眼底病變,如:微血管瘤、硬性滲出、棉絮斑、新生血管、玻璃體增殖,甚至視網膜脫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眼科江靜弘主治醫師表示,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早期並無任何症狀,但當症狀出現時,視網膜病變已到達某種程度,因此,糖尿病人每年都應該最少有一次眼睛的例行檢查,早期診斷、適當治療,可延緩疾病發生與獲得良好的醫療照護與治療。(劉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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